針對企業所得稅、個人所得稅稅負過高的現狀,提供稅籌方案如下:
一、稅籌原理
根據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(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)的通知》(財稅[2000]91號)針對入駐的個人獨資企業,按照收入10% 的利潤率實行優惠稅率,通過將個人所得稅“工資薪金”“勞務報酬”稅目轉化為個人獨資企業的“生產經營所得”,只需要通過成立一人企業跟公司簽訂合作協議,改變了商業模式和個人獲取收益的名義,就可以享受到政策。
個人獨資企業年收入不超過500萬,另需繳納3%增值稅及0.3%的附加,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,3%的增值稅可以抵扣。
年收入超過500萬的個人獨資企業,轉為一般納稅人,同樣按照3.5%個人所得稅,需繳納6%的增值稅及0.6%的附加(6%的增值稅專票可用于抵扣)。
個人獨資企業個人所得稅最新稅率表
為貫徹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》及其實施條例,根據《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》(國家稅務總局令2014年第35號)、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(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)的通知》(財稅[2000]91號)等文件的規定,現就我地個體工商戶、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和合伙企業合伙人在中國境內取得“個體工商戶生產、經營所得”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率有關問題明確如下:
應稅所得率(最低值):
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表
個人所得稅率表(個體工商戶生產、經營所得適用)
應納稅所得額=收入總額*應稅所得率(無起征點)
應納稅額=應納稅所得額*適用稅率-速算扣除數
0-500萬(不含稅收入)稅負變化表一覽
備注:以服務業應稅率為10%來計算的,月銷售額3萬以內免增值稅。
二、操作方法:在稅收洼地設立個人獨資企業作為合作對象
幫助企業在在收洼地注冊設立個人獨資企業,作為企業的業務合作對象。
因個人獨資企業依法不征收企業所得稅,只存在增值稅和個稅,個稅按照當地稅優政策,服務業按照0.5%-3.5%,建筑業按照0.35%-2.45%,商貿類按照0.25%-1.75%。在繳納以上稅費之后,個人獨資企業賬戶中的款項即可自由支配。
對企業而言,在稅收洼地注冊個人獨資企業的方式,既解決了企業承擔過高稅負的問題,又可以獲得合法合規的增值稅發票作為進項。而且,企業全程只需要配合提供注冊材料即可,其他事項由慧安財稅全程托管服務,安全省心。
三、適用場景
1、定價轉移:公司利潤高,配套使用個獨,作為公司業務合作對象。
2、業務轉移:直接將現有業務轉移到個獨來進行,享受個獨的低稅率+高扶持的雙重優惠。
3、工資代發(工資/勞務/提成獎金等):改變收入類型,由工資收入、勞務收入、提成獎金收入變為經營所得收入,從而享受低稅率。(比如:高管、股東、自由職業者、高凈值人群、網紅、演藝體育明星、講師、行業專家、專業顧問、設計師、律師、私募管理人、基金經理等)